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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荣获“第十一届赣州市 文明单位”称号

时间:2023-07-18 来源:赣州市政公用集团 浏览:1099 责任编辑:admin

近日,中共赣州市委、赣州市人民政府下发《关于表彰第六届赣州市文明城市和第十一届赣州市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的通报》,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被授予“第十一届赣州市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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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坚持党建引领,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,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、道德水准、文明素养、法治观念,促进集团文明程度整体提升。

集团将以获评“文明单位”为契机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,以更严的作风和更实的举措,推动集团在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成绩,为助力赣州文明城市建设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